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脱贫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响应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动员社会组织深入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的号召,陕西省神木县民生慈善基金会通过多次调研、论证,经基金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对神木县栏杆堡镇张家洼村刘家崖窑小组实行精准扶贫,建设滚水坝一座,为了使该项目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慈善救助要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让慈善参与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行动中来,用慈善的力量带动扶贫项目开发,使村民早日脱贫致富。
二、实施原则
1、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因村而异精准实施,根据致贫原因实施精准扶贫项目,项目要切实惠及贫困群众,确保贫困群众能脱贫。
2、安全第一原则。项目工程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人员身体安全,保证施工环境安全。
3、工程施工与保护环境统一原则。项目工程的实施不得破坏自然环境,要保护生态环境,工程开发与保护环境协调发展。
三、实施目标
1、项目工程2016年8月22日开工,2016年10月31日前交工。
2、滚水坝尽早投入使用,满足村民用水需求,为村民增收致富打下坚实的基础,最终脱贫致富。
四、组织领导
组 长: 刘新民
副组长: 张永康 贺拖生
成 员: 白文兵 白文军 马至骉 徐孝平 姚志强
五、具体要求
1、陕西省神木县民生慈善基金会是神木县栏杆堡镇张家洼村刘家崖窑小组滚水坝工程出资方,对项目负责。
2、神木县栏杆堡镇党委、政府对项目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同时与张家洼村委会积极配合施工方,及时处理应急事项。
3、陕西聚虹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施工方,要保质保量如期建成滚水坝。
4、榆林市大成监理有限公司是该项目监理方,对滚水坝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等进行监理。
陕西省神木县民生慈善基金会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