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神木市民生慈善基金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总则
1. 为规范陕西省神木市民生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新闻发布工作,加强对外宣传管理,提升舆论引导能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基金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新闻发布、媒体接洽、舆情应对等相关工作。
3. 新闻发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归口管理的原则,树立基金会规范、专业、负责任的公益形象。
二、新闻发言人及联络员设置
1. 基金会设立新闻发言人1名,由基金会理事长刘新民担任,代表基金会对外发布新闻信息、阐述立场观点、回应社会关切。
2. 设立新闻联络人1名,由郭宝莲担任,负责统筹协调新闻发布事宜、对接媒体资源、整理发布材料、跟进舆情反馈等日常工作。
3. 新闻发言人及联络人履职期间,若因职务变动等原因无法承担相关工作,由基金会及时调整并对外公布。
三、新闻发布内容
1. 基金会的宗旨使命、组织架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报告。
2. 慈善募捐、项目立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成效等公益业务相关信息。
3. 基金会制定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政策解读内容。
4. 社会公众及媒体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回应、舆情处置情况说明。
5. 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布的重要事项。
四、新闻发布形式
1. 例行发布: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通报基金会阶段性工作进展和重点项目情况。
2. 专题发布:针对重大公益项目启动、专项募捐活动开展等重要事项,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
3. 媒体采访:接受媒体记者专访或集体采访,解答媒体疑问,提供权威信息。
4. 书面发布:通过基金会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新闻通稿、声明、公告等文字材料。
5. 其他适宜的发布形式。
五、新闻发布流程
1. 选题申报:由联络人根据基金会工作重点和舆情动态,提出新闻发布选题,报新闻发言人审核批准。
2. 材料准备:确定发布选题后,联络人组织相关部门整理发布材料,包括新闻通稿、背景资料、答问口径等,经新闻发言人审定后备用。
3. 组织实施:新闻发布会或采访活动由联络人统筹安排场地、人员、媒体邀请等事宜,新闻发言人按照审定内容对外发布信息。
4. 舆情跟进:发布工作结束后,联络人及时收集媒体报道及社会反馈,跟踪舆情动态,形成舆情分析报告报基金会管理层。
六、职责分工
1. 新闻发言人职责
- 审定新闻发布内容和答问口径,代表基金会对外发布权威信息;
- 回应媒体及公众关切,解答相关问题;
- 统筹指导基金会新闻宣传及舆情应对工作。
2. 联络人职责
- 负责新闻发布的日常协调工作,对接媒体、安排采访事宜;
- 起草、整理新闻发布相关材料,确保内容准确合规;
- 监测舆情动态,及时向新闻发言人和基金会管理层反馈情况;
- 维护媒体资源库,保持与各类媒体的良好沟通。
3. 各相关部门职责
- 配合提供新闻发布所需的业务资料和数据信息;
- 参与重大舆情的研判和应对,提供专业意见。
七、工作要求
1. 新闻发布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
2. 发布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歪曲事实,发布内容需经严格审核。
3. 新闻发言人和联络人应加强学习,熟悉基金会业务和相关政策,提升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能力。
4. 未经授权,基金会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新闻信息或接受媒体采访。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陕西省神木市民生慈善基金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神木市民生慈善基金会
2017年12月30日